办理林草行业行政许可事项 你要知道这些
企业和群众在办理17项行政许可事项时,需事先知晓哪些要求呢?
一、17项林草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什么?在办理事项前应准备和携带哪些要件?
(一)临时使用林地审批
1.旗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占用林地的申请
2.旗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林地审核意见
3.用地单位使用林地的申请
4.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5.项目批复文件
6.《使用林地申请》《使用林地现场勘验表》
7.项目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调查报告或调查表
8.涉及使用集体林地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书(村民同意签字)
9.公示说明、占用林地公示
10.公示照片(带日期)
11.用地单位应当提供原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方案或者与林权权利人签订的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协议
(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
⑴.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
⑶.法人身份证
⑷.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务合同
⑸.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
⑹.旗县区林草主管部门出具的实地核查报告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
⑴.延续书面申请
⑵.延续《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⑶.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补发
⑴.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
⑵.法人身份证
⑶.营业执照
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
⑴.延续、变更《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⑵.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
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材料
⑷.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三)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1.林木采伐申请表
2.具有法律效力的林权证书或其它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
3.采伐作业设计
(四)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7.项目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调查报告
8.占用林地公示
9.公示照片(带日期)
10.用地单位应当提供原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方案或者与林权权利人签订的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协议
(五)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
1.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2.证明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及代理关系证明
3.实施方案
4.证明申请人从事相关活动目的的有效文件
5.申请人在外事部门的申请批复和备案相关材料
6.旗市区林草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六)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1.治理申请表
2.治理协议
3.符合防沙治沙规划的治理方案
4.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
5.依法取得该沙化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明
(七)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1.狩猎证核发(用于科研)
⑴.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⑵.从事相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⑶.旗县区林草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⑷.申请书
⑸.申请人身份证明
(八)出售、购买、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林护发〔2020〕90号)
2.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合同、协议或实施方案
3.证明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来源的有效文件(包括输出省的出售许可决定书)和说明材料
4.旗县区林草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5.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申请人营业执照
(九)人工繁育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许可证核发(林护发〔2020〕90号)
1.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2.旗市区林草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3.申请增加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4.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5.证明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及代理关系证明
6.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
7.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8.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
9.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
10.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十)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十一)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车辆的草原防火通行证审批
1.居民身份证
2.驾驶证
3.行驶证
4.进入森林草原防火管制区承诺书
(十二)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批
1.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2.拟使用草原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使用草原补偿协议
4.拟使用草原的区域坐标图
5.其他材料(草原植被恢复方案、草原使用证、承包经营权证)
(十三)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的许可
2.立项批准文件
3.拟使用草原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4.使用草原补偿协议
5.拟使用草原的区域坐标图
6.符合旅游规划的意见
7.其他材料
(十四)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1.产地检疫合格证换取林业植物检疫证书
⑴.居民身份证
⑶.产地检疫合格证
2.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⑴.营业执照
⑵.居民身份证
⑶.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⑷.植物来源证明
(十五)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审批
6.其他材料(草原植被恢复方案、草原使用证、承包经营权证)
符合相关规定的农牧民住宅建设需要使用草原的提供1、3和农牧部门意见
(十六)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采集目的的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例如科学研究、资源调查等,不能是商业性贸易)
3.用于人工培育的交采集作业区野生植物资源状况,培育基地项目立项文件、培植基地规模、技术力量、市场预测等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用于科学研究、文化交流等其他用途的,提交科研或交流项目立项文件或材料、科研合作协议等相关背景材料及采集作业办法
5.因重大工程建设需要移植的,提交工程立项文件及工程实施相关背景资料、移植原因、移植方案及移植后管理措施说明
6.旗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7.实施方案
(十七)在国有林区开发森林旅游建设项目审批
1.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2.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
3.建设项目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