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怎么申报纳税流程
随着一个企业的壮大、公司的发展会选择在各地开分公司以拓展业务,分公司分为两种,一种是独立核算、一种是与总公司在一起核算。公司如果在经营过程中成立新公司,需要按照规定申报企业所得税,新公司需要开一个新的扣税账户。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分公司怎么申报纳税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分公司怎么申报纳税流程
(一)填写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4年第63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自2015年1月1日施行。
(二)主动纠正申报错误
纳税人办理了年度纳税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出现了错误,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在汇缴期内税务机关检查之前自行检查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重新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据此调整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
(三)结清税款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分公司申报纳税所需材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企业会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现在实务中一般不需要这么复杂,都是用的报税盘。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如各类减免税通知书复印件、各类备案通知书复印件等)
(四)所有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章。
企业的财税人员应当及时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一旦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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