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免税资格认定好办理吗 我公司办理基金会免税资格认定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为了明确上述规定并具有操作性,主管部门2014年颁布《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据此,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