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许可证是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联系方式。
2.办公地址的租赁合同以及产权证明。
3.三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相关培训从业人员证明材料。
4.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制度和开发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规则、安全管理制度,除提交纸质版资料之外,制度应该做成牌子上墙展示。
二、企业所需条件:
1、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等。
2、有至少5名以上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
4、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设立;个人不得设立。
5、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