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动漫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申请动漫类文网文的材料
1、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章程;
3、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及章程;
4、公司验资报告;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6、域名证书;
7、8名以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8、公司的主机托管协议书复印件
文网文办理流程:
网上提交——递交书面资料——通过后领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
但凡网站或者app有盈利性的业务,有会员充值收费功能的,就需要取得ICP证书。
办理ICP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公司注册资金满足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营者不涉及外资);
3、服务器空间托管要求:托管地/托管商
4.公司及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ICP许可证业务的申请材料
企业提供的硬性材料 您只需要准备 :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扫描件
3.三名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近一个月的shebao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