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如何申请延期?一般而言,办理广播电视节目许可的部门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会管理司和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受理时间为受理后20个工作日,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统一印制。 有效期为2年。 可以添加一些地方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期提交材料:
1.填写《行政许可变更(延续)申请表》;
2.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许可证原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程序
(一)受理:受理中心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查验,当场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并在24小时内将申报材料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分办至广电处审核。
(二)审核:
1、广电处经办人员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初审意见(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理中心,由受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期间,审批程序中止);
2、处长在收到经办人员初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3、局分管领导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4、局办公室将审核决定转至广电处,由广电处经办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报国家广电总局审批;
5、广电处经办人员在收到国家广电总局批复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理中心,由受理中心在4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