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SP许可证是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
ISP行业应用
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等利用因特网从事信息内容提供、网上交易、在线应用等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即网站接入
为普通上网用户等需要上网获得相关服务的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
二、ISP许可证的办理基本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ISP许可证的申请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经营范围要有:增值电信业务)。
2.法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自然股东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相应的前置审批文件(需要的业务才提供)。
5.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公司盖章)。
6.近期为3名员工缴纳的一个月shebao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