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是指经营者利用自有或租用的互联网网络资源,采用TCP/IP协议,为国内用户定制互联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
申请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互联网虚拟专用网IP-VPN许可证续期条件?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续期需要提前90天在工信部电信市场综合管理系统创建表单:
VPN许可证续期的材料:
1、与基础运营商签署的资源租用协议(如续期公司与电信/联通/移动签订的协议)
2、与用户签署的服务协议(续期公司与用户之间的协议)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5、按时补充材料承诺书
6、工信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如何实现虚拟专用网业务VPN组网服务及业务拓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