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公司主体的直接股东是内资企业或个人,往下追溯会被判定为有外资呢?
1、工商系的判定方式:企业成立时由外资企业直接控股或大陆外的自然人控股、或中外合资的直接投资方都可以称为外资企业(或含外资企业)
2、行政审批判定方式:股权穿透追溯到Zui终自然人是否有外资成分(大部分客户都是问题出现在这里,直接投资方没有外资成分,在往上追溯投资方的时候就会出现外资成分)
外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需具备这些条件:
1、取得工信部外商投资审定意见书;
2、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4、符合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慎的和特定行业的要求。
外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外商投资审定意见书;
2、外资股东提供三年电信业务相关经验证明;
3、法人、股东、章程的原件扫描件;
4、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
5、网站接入协议原件扫描件;
6、服务器托管商资质原件扫描件。
外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审定流程:
1、向工信部提交申请,取得“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2、凭审定意见书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获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
4、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信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外资企业年报报送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企业登录方式)填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书》,提交其他电子材料。登记机关接收后,常驻代表机构需要贴花的,可持登记证、代表证到登记机关办理贴花。常驻代表机构年报信息不向社会公示。常驻代表机构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