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变实缴,公司怎么注销

更新:2025-01-22 09:00 编号:26539700 发布IP:115.171.229.1 浏览: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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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公司可以成为承担连带责任出资人。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的,从其规定。

“现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就公司对外投资中可否成为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问题,“现行公司法”持谨慎理念,采取原则禁止的态度。该规定对企业对外投资造成了一定困惑;虽有规定,公司治理实践中也多有突破。就该问题,“新公司法”采取了原则准许的态度,即原则上允许公司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但法律另行规定不允许作为例外。从禁止到准许,“新公司法”放宽了公司对外投资身份限制,灵活了企业对外投资路径。


二、股东认缴注册资本必须在5年内实缴到位。第四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就注册资本出资问题,我国公司法经历了一个由实缴制向认缴制转变的过程。1994年版《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出资额。2014年版《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自2014年版《公司法》全面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以来,有效解决了实缴登记制下市场准入资金门槛过高制约创业创新、注册资金闲置、虚假出资验资等突出问题。实践中也产生了盲目认缴、天价认缴、期限过长等突出问题,不少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50年、出资数额上千亿,违反真实性原则、有悖于客观常识;客观上影响了投资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加大了发生债权股权纠纷的概率。“新公司法“坚持问题导向,对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新公司法还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股份公司由认缴制全面调整为实缴制。“新公司法”强化了股东出资义务。


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股东需提前缴纳出资。第五十四条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认缴出资期限未届满的,其股东出资期限利益原则上受法律保护。公司股东加速出资制度是对股东出资期限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再平衡。现行公司法下,公司股东需要提前缴纳出资的情形主要有:(1)公司破产;(2)公司解散;(3)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4)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基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考虑,“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缴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新公司法“规定为股东提前向公司缴纳出资,并不是“九民纪要”规定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回归了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本源。


四、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将丧失相应股东权利。

第五十二条 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公司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的,可以载明缴纳出资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公司发出催缴书之日起,不得少于六十日。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如果不想补缴,是不是就只能注销公司?有强制执行案件的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吗?

不想补缴可以注销公司,也可以进行减资手续;如果有强制执行的案件,例如上述的拖欠工资,是无法注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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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金的问题大全,有需要的可以往下看看。

Q1:新公司法规定企业注册资本金实行5年认缴登记制从什么时候开始?

A1:从2024年7月1日开始实行。

Q2:新公司法实行后,老企业什么时候完成注册资本金实缴?

A2:目前口径是给与老企业一个缓冲期,但大部分老企业预计也需要在2029.6.30前完成实缴。

Q3:注册资本金比较高,没有那么多钱完成实缴怎么办?

A3:没有资金完成实缴,可以进行注册资本金减资手续,降低到10万甚至更低。或者分批缴纳,在限定日期内缴纳完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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