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 IDC 证
(1)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属于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因特网或其他网络的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它应用服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必须提供机房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IDC经营许可证业务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具备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团队,且能为用户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
注册资本要求:省内经营需达100万元人民币,全国或跨省经营则需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
必须具备必要的场地、设施和技术方案,并且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在近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管制度的记录。
所需准备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和章程
法人和股东身份证(若股东为企业,则需提供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章程)
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件
shebao证明
接入协议及托管商资质证明
IDC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每年进行年检(省内证1-3月,跨地区证3-6月)。临近有效期结束前90日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未经许可从事电信业务活动将面临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予以处罚的风险,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违法所得3-5倍或无违法所得情况下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被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