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许可证就是第二类增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主要是小区宽带接入业务,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简称经营性ISP许可证。
ISP许可证属于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全称为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因特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用户可以利用公用电话网或其它接入手段连接到其业务节点,并通过该节点接入因特网,即为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的资质许可。
ISP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相关从业模式:
1、仅能从事宽带接入业务,让中国的民营企业能通过自建光纤网络,为农村、小区用户,写字楼等需要如:国家的村村通战略,户户通,小区宽带,楼宇宽带;
2、通过购买基础电信通营商的宽带,自建光纤或无线网络,为用户提供上网服务。
ISP许可证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2.公司注册资金满足100万元3.由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4.在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6.公司及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为什么要办理ISP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对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申请时间;
受理后40工作日左右
许可证有效期:ISP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延期ISP许可证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在ISP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变更许可证项目的,提交变更申请材料,审核后予以批准的,换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