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I许可证办理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注册资金应大于100万以上。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至少3名员工提供shebao证明。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5、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EDI许可证业务种类名称为在线数据业务交易与处理,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为很多种类,其中常见的icp经营许可证就是其中的的一类,对于icp许可证和edi许可证区别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我们,edi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是利用通信网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
办理流程:
01.向通信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0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则不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者发出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说明理由;
03.通信管理局受理申请的企业,对申请资料交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内容审核;
04.在审核过程当中,业务处室对于那些申请材料内容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企业,说明理由并交由行政服务窗口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05.审核通过后,颁发许可证件;
审批机构:
各省市通信管理局;
年报要求:
每年1-3月份;
有效期限:
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