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申请增值电信许可证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外资股东占比要求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许可证):外资占比需≤50%
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SP许可证):外资占比需≤50%
特殊政策:自贸区(如上海、北京、深圳、海南)试点允许特定领域外资持股突破50%
二、办理周期
常规流程:约2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情况下)
含外资审查流程:30-40个工作日(需额外提交外资股东材料)
三、办理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含外资标识)
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
3名员工社保证明(含至少1名计算机人员)
网站域名证书(注册人为申请公司)
外资专项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资股权结构穿透图及境外股东无违法证明
外方股东身份证明(法人需登记证明,自然人需身份证)
中方股东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网络安全承诺书(法人亲签)
其他要求: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需含“增值电信业务”或类似表述
注:若涉及电子商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外资比例可突破50%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