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售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销售的食品
需要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取得《企业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申办单位食堂许可,应取得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1、申请现场验收流程如下:申请人提出现场验收;
2、工商部门到现场核查;
3、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出具现场验收核查意见;
4、通过现场核查之后,可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程序如下:
(1)提交材料;
(2)市场监管部门受理;
(3)审批材料;
(4)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