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电视节目禁止制作、播载的?
(一)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二)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minzufenlie,破坏民族团结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的;
(五)诽谤、侮辱他人的;
(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材料
1.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简历;
2. 3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原件及简历;
3. 3名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4.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公司章程;
5. 股东不可以有外资;
6. 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等。
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资质全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广播影视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有效期限:2年(提前30日提交续期)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广播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录
1.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4. 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