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许可证。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1、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与服务范围相适应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
4、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办公设施和资金;
5、有不少于5名具备相应职业资质的符合规定的专职工作人员;
6、申请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有不少于10名具备相应职业资质的符合规定的专职工作人员;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原件;
3、营场所房屋平面图(有必要的办公设施);
4、经营场所房产证、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办公室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协议原件(核查注册地址,租房协议有限期限不少于6个月);
5、专职从业人员证明;(有至少5名以上大专学历、且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资格证的人员)。